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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所有网址16877(中国)有限公司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14-12-19  点击数:

一、员工转专业原则上执行《公司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公司教字〔2008〕92号)、《公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(2013年4月修订)》、《公司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公司教字〔2011〕39号)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。

二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原则上不予考虑接收:

1、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员工;

2、定向生、委培生和国防生;

3、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员工;

4、应予退学的员工。

三、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:

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本院(系)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%;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根据现有教育资源确定,原则上不超过本院(系)新生人数的10%。转专业员工一般转入同一年级。

四、转专业时间:每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。

五、原则上转专业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转入

1、热爱拟转入专业。

2、转专业员工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。

3、高等数学、大学英语、计算机基础课程分数均不得低于75分。

4、面试合格。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。

(二)转出

1、转专业员工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院(系)专业的录取分数线。

2、文科类不得转入理工科类,艺术类不得转入其他专业。

3、具有拟转专业特长证明。

六、员工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。

七、转专业办理程序:

(一)转入

1、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公布本院(系)转专业实施细则及接收计划。

2、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,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接收并汇总拟转专业员工提交的书面申请及《公司员工转专业申请表》。

3、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,各专业组织面试,并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和本院转专业计划审批并签署意见,确定转入员工名单,教学秘书将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部审批。

4、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,学院公布经教务部审批的转专业员工名单,同时由院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。

(二)转出

1、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公布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。

2、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,员工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及《公司员工转专业申请表》等相关材料。

八、转专业员工学费的收取按转入专业、年级学费标准缴费。

九、转专业员工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,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,否则应予以重修;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可视具体情况记为选修课学分。